人社部严治“挂证”现象,辽宁推行药店分级监管!

    添加日期:2017年9月19日 阅读:1468

    近日,中国政府网在《回应关切丨整顿职业资格证“挂靠”问题,准备这样干!》(以下简称《回应》)一文中指出,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“挂证”工作,其中,药品流通领域中,“执业药师”的挂证现象备受关注。

    整治“挂证”四步走

    该《回应》指出,为落实国务院要求,2017年4月,人社部印发《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部署打击住建、环评、药品流通、专利代理、消防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。

    一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,全面梳理有关情况,尽快研究制定治理“挂证”问题的工作方案。

    二是向社会公开“挂证”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,多种形式、多个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。

    三是对核实确认的“挂证”当事人、当事企业、违规中介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,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,形成震慑。

    四是转变管理方式,进一步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,减少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挂钩。

    据了解下一步,人社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,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,进一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更好落实主体责任,建立长效机制,持续发力,常抓不懈,久久为功,争取尽快从整体上解决“挂证”突出问题。

    辽宁推行药店分级监管

    近日,辽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《辽宁省药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辽宁省局根据药品风险管控程度、经营范围等因素,采取动态、静态相结合方式,将药品经营企业风险等级,从低至高依次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。

    《指导意见》指出,根据药品经营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结果,按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工作要求,对企业实施一定频次监督检查。对于药品零售企业,各地可自行确定监管频次,但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一次。

    对号入座 风险分三级

    根据药品风险管控程度、经营范围等因素,采取动态、静态相结合方式,将药品经营企业风险等级,从低至高依次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。

    一级:经营风险较低,经营中成药、中药饮片、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、生化药品的企业。

    二级:经营风险较高,经营生物制品、胰岛素等冷藏药品的企业。

    三级:经营风险*高,经营精神药品第二类制剂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、注射剂的企业。

    拒绝检查将被调级:

  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下一年度风险监管等级可视情况调高。

    1.违反《药品管理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等法律法规,被依法撤销药品GSP证书或被依法予以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的;

    2.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;

    3.拒绝、逃避、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;

    是否建立药品追溯系统成检查重点

    在辽宁食药监印发的《指导意见》中,共有包括质量管理与职责、人员管理等十二大类。其中,“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,实现药品可追溯。”成为检查重点之一。

    在此前多省份发布的整治通报中,票据等可追溯问题一直是飞检重灾区。

    2016年9月27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就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,正式提出了指导意见。

    《意见》要求,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起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;要实现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。追溯的主要重点有:原辅料购进、生产过程、产品检验和销售去向等。

    与此同时,还明确了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建立的追溯系统是符合GMP、GSP的要求之上的药品可追溯,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生产经营者,可采用纸质记录等实现可追溯。不强制要求企业使用制定的追溯系统。


    责任编辑:赵帅超 WWW.1168.TV 2017-9-19 15:10:26

    文章来源:

版权与免责声明:
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本文标签: 药店分级监管
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-WWW.1168.TV Copyright © 2008-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(粤)-经营性-2024-0324网站备案/许可证号:粤ICP备14090958号-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
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: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,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→返回顶部←
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,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,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,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,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→返回首页←